- 職能
- 內設機構
- 領導及其分工
- 聯(lián)系方式
(一)貫徹執(zhí)行國家、省、市的工作部署,及時向市政府及其辦公室、有關部門反饋落實情況。
(二)檢查督促縣政府各項決議、決定、重要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貫徹執(zhí)行情況,并及時向領導報告。
(三)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日常文電的處理、審核;承擔草擬、審核、印發(fā)以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發(fā)布的文件;做好全縣性綜合會議的報告、材料準備工作;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。
(四)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或辦理文件需要,組織協(xié)調縣政府有關部門,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。
(五)根據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,組織調查研究、收集信息,反映動態(tài),提出建議和決策依據,當好縣政府參謀。
(六)負責縣政府值班室工作。
(七)協(xié)助縣人大、縣政協(xié)組織辦理人大代表的議案、政協(xié)委員的提案。
(八)負責縣外事工作。
(九)協(xié)調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、縣接待辦公室的有關工作。
(十)負責處理群眾以各種方式的來信、來電、網訪,接待群眾來訪,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、來電、來訪、網訪中的重大情況和問題。
(十一)完成縣委、縣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。